【惠民政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能报销?
从2022年10月1日起,职工医保病人来普通门诊也可以报销啦!
政策正式实施后,每天都有不少患者在门诊就诊或结算时,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我这个可不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是不是门诊做检查、开药都可以报销?小编君就近期患者疑问最多的问题进行了整理,现在就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
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是什么?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二、政策依据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22〕39号)。
三、适用的人群有哪些?
适用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
四、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办理报销手续?
就诊时,尽量持医保卡,便于医生知晓医保性质,告知接诊医生本次就诊是否需要使用门诊医保报销资格。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结算窗口进行医保记账报销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五、报销标准怎么样?
注:
1.年度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2.在职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报销金额=(报销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六、报销范围有哪些?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报销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致,即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不予报销。
七、费用怎么结算?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只需要付个人负担部分,但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八、门诊医疗费用能重复报销吗?
不能,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能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或慢特病门诊报销;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已报销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不予报销。
咨询热线:严茜茜 18773263696。